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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氏騙局:永無止境的全球戰爭

二月 20, 2026

在過去的幾十年裡,受經濟狀況不確定性的影響,各種騙局層出不窮。多年以來,經濟困難人士一直都是大大小小騙局的受害者。當今的全球經濟中氾濫著多樣化的詐欺和金融犯罪。其中一種就是龐氏騙局。龐氏騙局源自 Charles Ponzi,他在 1920 年使用了一種稱為「信任詐騙」(confidence trick) 的騙術。他向投資者保證,購買某外國郵政息票後,其投資會在 90 天內翻倍。開始時,投資似乎很成功,因為最初的一批「投資者」的確在期限內拿到了 Ponzi 所承諾的報酬。後來,「投資者」大量跟進,紛紛將資金投入 Ponzi 的「賺錢計劃」,他的負債隨之呈指數級增長。讓每個人的資金翻倍使他的債務大幅增長,因為他欠的錢越來越多。雖然對 Ponzi 來說,只要投資者不立即要求撤資,這並不重要。然而,當他破產的消息傳出時,所有「投資者」都驚慌失措,紛紛要求撤資。結果,他根本無力一次償還所有債務。對投資者來說,這是一個深刻的教訓,永遠不要隨波逐流,盲目投資。時至今日,這個 100 年前的騙局仍繼續對人們的生活產生不利影響。

為什麼不斷有人成為龐氏騙局的受害者?

數十年以來,龐氏騙局飽受詬病,卻屢禁不止。問題仍然存在:為什麼不斷有人成為這類騙術的受害者?簡單來說,就是每個人都想輕鬆賺錢。人們總想找捷徑,但貪婪並非是人們淪為受害者的唯一原因。龐氏騙局以投資為偽裝,許多人都認為這是很好的投資機會。這類騙局利用金融系統,從不知情的投資者那裡詐騙數百萬甚至數十億美元。開始時,騙子會向「投資者」承諾高報酬率,讓他們看到這項投資有利可圖,並以此吸引新的「投資者」。然後,騙子會利用新「投資者」的錢付款給早期「投資者」,如此循環往復。龐氏騙局需要有新的資金源源不斷地流入,因為它無法透過銷售產品或服務來賺錢。無論是騙子公司還是投資都不會帶來真正的利潤——資金只是經過了重新分配,騙子卻聲稱投資可獲得可觀的回報。只要不斷有新的投資者加入,就會看似一切順利。因此,該騙局最終會因無增量投資者而崩塌。

世界歷史上備受矚目的龐氏騙局

過去十年,為欺騙投資者,龐氏騙局犯罪分子設計了更加複雜的騙局。納斯達克前董事長Bernie Madoff 經營了歷史上規模最大的龐氏騙局,價值約 648 億美元。據說在 Bernie Madoff 之後,最惡名昭著的是 Allen Stanford,他因操縱一場規模達 80 億美元的龐氏騙局而被定罪。他們共同剝削了成千上萬個投資他們的個人和企業。儘管 Madoff 和 Stanford 謀劃了美國和世界歷史上最大的兩場龐氏騙局,但他們並不是第一個利用無辜投資者的人。最近曝光並引起世界關注的此類龐氏騙局只是冰山一角。龐氏騙局,無論是從一開始就設計為騙局,還是經過多年合法運作後變成騙局,無疑嚴重影響了全球眾多無辜投資者的生活。

龐氏騙局的紅旗警訊

龐氏騙局都有幾個共同特點。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紅旗警訊。

個人投資者需要注意的紅旗警訊:

  • 高收益必定伴隨著高風險。應謹慎看待承諾高回報率或「保證」回報的投資機會。
  • 投資價值往往會隨時間而波動。不受市場狀況影響的定期正報酬是值得懷疑的。
  • 騙子通常會向投資者承諾高報酬率,藉此打消他們撤資的念頭。
  • 騙子會向投資者施壓,要求他們快速做決定,並可能建議不要將投資事宜告訴親友。
  • 騙子會採用技術術語,投資者在要求查看必要文件或檔案資料時會遭遇阻礙。
  • 此類騙局的商業模式非常複雜,一般人根本無法搞懂如何為投資者帶來報酬。
  • 龐氏騙局通常會以高額佣金聘用能說會道的「銷售人員」。

金融機構需要注意的紅旗警訊:

  • 核實公司是否已依法註冊,確保其經營合法業務,不是空殼公司 / 架上公司。
  • 核實公司地址,如果發現地址只是信箱、虛擬辦公室或小型私人辦公室,與其聲稱的業務規模不符,則要格外注意。
  • 公司曾因不公正商業行為、虛偽表述產品和服務等行為受到調查或紀律處分。必要時考慮搜尋其「負面新聞」(又稱負面媒體報導查詢)。
  • 謹慎對待聲稱發明 / 擁有突破性「新技術、新產品」或「特殊投資計劃」的公司。
  • 除創始人和發起人以外,公司只有幾名員工。
  • 公司擁有的財富與客戶資料不符,並且公司的所有者 / 最終受益人有刑事、破產或民事法庭前科。
  • 公司營業額不切實際,財務報表通常未經稽核。此外,公司有大規模交易涉及不相關的業務或帳戶。
  • 針對有關公司業務 / 帳戶活動的質疑,公司回應消極,解釋異常。

如何避免成為龐氏騙局的受害者

  • 不要因善意而成為受害者。如果有人隨意接近你,請你投資,尤其是朋友、朋友的朋友、親戚和社區知名人士,務必慎之又慎。
  • 無論什麼投資,都不可能保證無風險——高風險才能帶來高報酬。如果有公司保證提供無風險、高報酬的投資機會,務必保持警惕。
  • 不要把全部雞蛋都放在一個籃子裡。要分散資產、帳戶和金融機構——那些在此類騙局中倖免於難的人都只投入了一部分資產,而非畢生積蓄。
  • 永遠不要通過說話是否好聽來判斷一個人的誠信。資深騙子甚至可以讓風險最高的投資看起來安全可靠。
  • 隨時提出疑問。人們通常不會在投資前進行調查,因而被騙子利用。投資前應深入瞭解投資、風險和公司過往。如果看起來好得令人難以置信,那很可能有問題!
  • 投資前要做好研究。務必瞭解公司及其產品——研究公司的網站、社群媒體頁面的評論等。
  • 應對別人主動提供的高報酬投資機會保持懷疑態度。你認識的人賺了錢,並不意味著你也會賺錢。如果有人主動給你打電話或發郵件,並且無法從獨立來源找到所涉公司的最新財務資訊,務必慎重對待。

銀行不用為龐氏騙局負責嗎?

全球的龐氏騙局受害者都希望能夠從金融機構那裡追回損失,因為組織龐氏騙局的犯罪分子在挪用(即洗錢、資助恐怖活動等)之前會將受害者的資金存放在金融機構內。一般來說,如果原告能證明金融機構對該龐氏騙局知情,則金融機構需要承擔責任。在龐氏騙局訴訟案裡,為了抗辯,金融機構需要證明其對潛在詐欺行為不知情。然而,無論是否知情,銀行都有調查此類客戶是否存在洗錢行為的法律義務。在龐氏騙局塵埃落定之前,只要金融機構仍然是追回資金的唯一渠道,受害者就有可能會繼續認為銀行有怠忽職守的責任。銀行必須採取合理措施,審查現有客戶和新客戶,評估他們淪為此等騙局的潛在風險。如果銀行不用心、疏忽或未能充分執行「了解您的客戶」流程,甚至未能報告與龐氏騙局有關的活動,幾乎肯定會被監管機構提起訴訟。

執法機關與金融機構合作打擊龐氏騙局

在世界各地,金融機構和執法機關均處於各類騙局檢測和防範工作的最前端。透過加強合作,執法機關和金融機構可在金融交易中對龐氏騙局犯罪分子進行全程跟蹤和識別。雖然犯罪分子會利用金融系統的漏洞,但也會留下線索,並可能因此落網。例如,金融機構能夠充分檢測、回應和防範龐氏騙局一類活動。一旦檢測到此類威脅,金融機構就應立即上報執法機關。及時報告或分享可疑龐氏騙局活動,可能會促使執法機關及時進行調查,他們手頭上可能還掌握著有關受害者或犯罪分子的更多資訊。此外,每個國家或地區的金融情報機構 (FIU) 會收集和分析可疑交易報告以及與洗錢和資助恐怖活動相關的其他資訊,並把調查結果提供給執法機關,因此也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毫無疑問,執法機關、金融機構和金融情報機構之間的通力合作有助於在早期階段打破此類騙局。正如 Helen Keller 所說:「單槍匹馬,杯水車薪。同心一致,其利斷金。」

Mohammad Rezaul Karim,CAMS,著名國際銀行法規遵循專業人士

Rucsar Jabin,達卡大學行銷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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